【專欄】加班時數怎麼算?

新聞組│Angela Liu

「不論勞務是不是屬於責任制,勞工依然受到國家律法保護。」

其中,關於工時、例休假、女性夜間工作也不可以由勞雇雙方約定規避法則、不得低於勞基法所定的最低標準。而且依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30132588號公告表示,營造業規劃設計和建築室內裝修工程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人員,自2015年起不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-1條。

勞資會議

雇主經工會同意,或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(每三個月召開一次)同意後:

一、延長工時上限增加為每月54小時、每三個月138小時。

二、正常工時,則可分配依二週、四週或八週進行分配。

1.二週:每週總工時上限48小時、每日正常工時上限10小時,每日總工時上限12小時。

2.四週:每週總工時上限48小時、每日正常工時上限10小時,每日總工時上限12小時。

3.八週:每週總工時上限48小時、每日正常工時上限8小時,每日總工時上限12小時。

從法律上來看、空間設計規劃人員不應再是加班加到死的責任制,而其他行業若想依勞基法第84-1條規定,則必須符合勞動部核定公告可適用之工作人員、勞雇雙方訂定書面勞動契約並向當地主管機關報請核備,這樣才算是合法的。如果沒有經過核備,則依照司法院大法官第726號解釋:

憲法保障勞工的原旨,由各地方主管機關直接介入審查個別契約核備。

業界回歸到勞基法第30條工作時間、休息、休假的規定:正常工時上限為每日8小時、每週40小時。且依勞基法第32條規定,每月延長工時上限為46小時,而且每日總工時上限為12小時,總工時包含正常工時和延長工時。

在解讀勞動基準法、分配加班時數時,應從每月上限開始規劃。因為如果以每天8小時正常工時、常態性加班4小時、一週5個上班日的情況來算,光是一週就有20小時的延長工時,其實很容易就超過每週或每月的時數限制,而違反勞基法第30條就有可能被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,實在是不得不注意的細節。

參考資料:

  • 勞動基準法工時休假彈性調整措施檢查參考指引
  • 勞動基準法
  •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